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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山东拟推荐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

日期:2022-03-31 来源: 科技部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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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科技部发布《关于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地方的名单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拟推荐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安徽作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

《公示》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并委托第三方根据《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对各地方进行评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评估结果作了复核,拟推荐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安徽作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

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鲁小创)


关于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地方的名单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研究制定《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并委托第三方根据《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对各地方进行评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评估结果作了复核,拟推荐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安徽作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省份。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联系电话:010-58884279,传真:010-58884282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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