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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启动

日期:2026-01-05 来源: 省科技厅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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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统计范围:省、地(市)、县(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06)和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包括全省、省本级、地(市)、地(市)本级、县(区)、县(区)本级,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用于R&D情况,包括省本级、地(市)本级和县(区)本级。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在报告期开始时结题满两年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共9项,包括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5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拨款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组织实施,省创发院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其余专项科技统计调查由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分别组织实施

各市科技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统计调查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要求,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的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报送、分析等各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培训和布置:2026年1—2月;

2.基层填报:2026年3月6日前;

3.各市收表、审核:2026年3月6日前;

4.省科技厅收表、审核与汇总:2026年3月24日前。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

1.培训和布置:2026年8月;

2.各市收集、填报:2026年8月31日前;

3.省科技厅审核与汇总:2026年8—9月。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1.培训和布置:2026年1—2月;

2.项目填报:2026年3月31日前;

3.各市收表、审核:2026年3—4月;

4.省科技厅收表、审核与汇总:2026年4—5月。

专项调查于2026年5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

四、数据报送

(一)报送方式

全程网上填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联系人:程铭 

联系电话:0531-51751297

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联系人:何忠葵 李惠玲

联系电话:0531-51751298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

联系人:杜廷霞 程铭

联系电话:0531-51751296、51751297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4日

服务热线

0531-8128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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