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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丨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始申报(2023年)

日期:2023-02-15 来源: 省工信厅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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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丨发布日期:2023-02-14 08:55:47丨信息来源:科技处

以市为单位于3月31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作部署,聚力搭建创新平台,聚力突破创新技术,加力科技创新,提升自立自强水平,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须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查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以市为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PDF格式)、推荐汇总表(Excel、PDF格式)、申报材料(PDF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31-51782609,51782610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1511房间(邮编250011)

 

附件:1.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x

          2.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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