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初级技术经纪人常态化培训的通知

关于初级技术经纪人常态化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8-30 来源: 创享山东微信公众号 浏览: 次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快全省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按照科技部《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省科技厅《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部署要求,现持续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初级技术经纪人)常态化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人才集团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山东)

承办单位: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协会   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山东省技术经纪服务联盟   黄河科创联盟技术经理人专业工作委员会

二、培训具体信息

1.培训时间:学员可随时通过指定邮箱报名参加培训;每两月为一个培训班次进行集中发证

2.培训形式: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山东)培训平台在线学习,并在线进行闭卷考试。

3.培训流程:学员登陆培训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等注册流程后,工作人员统一为学员开通线上学习账号,自开通账号起,请于10天内完成在线学习、考试。超时视为放弃本次培训。

4.培训内容:培训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进行,课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纪概念和实务、技术经纪法律法规、技术合同、技术评估评价实务、技术需求甄别与分析、技术转移案例分析等。

三、考试及证书发放

1.全程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者,将获得全国通用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2.结业合格人员将入选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库。

四、培训收获

1.培养知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设计系统课程,理论授课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帮助学员建立科技转移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和技术经纪实务、知识产权运营等全链条知识体系。

2.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纳入省级人才库。考试合格,颁发全国通用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培训合格人员统一备案,并纳入山东省科技厅技术经纪人才库、山东省人才集团专业人才库

3.专业职称评定及孵化器等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支撑材料。山东省人社厅、科技厅已将技术经纪专业增设入自然科学研究职称序列。顺利通过本次培训并取得的结业证书,可作为职称评定能力证明,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或任职的重要依据。同时证书也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佐证材料。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500元/人(国家基地补贴500元/人,学员承担1000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证书工本费等)。

请将培训费汇入指定账户,同时备注“姓名+线上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缴费后如不参加培训需退费,将扣除15%的管理费。发票将于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

账户名称: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开 户 行:齐鲁银行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73 1140 0000 0021 730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缴费凭证

2.报名信息:参训学员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到  sdkejifuwu@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姓名+手机号)

联系人及电话:郭培龙:15098985005(同微信)   张颖辉:15275106319(同微信)

 

附件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协会

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

2023年11月1日

服务热线

0531-81288953

微信二维码